你可申請將遺失/失效八達通之有關公共交通費用補貼計劃的公共交通開支記錄及未領取的補貼金額(如有)轉移至另一張八達通,如: (1) 你已報失八達通或已將失效八達通退回港鐵客務中心;或 (2) 你的銀行聯營八達通已報失/報告失效,或已啟動續期的銀行聯營八達通, 有關申請必須在報失或退回失效八達通當日起 10個工作天 內提交,否則此申請將無法處理。
請選擇你已遺失/退回的八達通類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