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申请将遗失/失效八达通之有关公共交通费用补贴计划的公共交通开支记录及未领取的补贴金额(如有)转移至另一张八达通,如: (1) 你已报失八达通或已将失效八达通退回港铁客务中心;或 (2) 你的银行联营八达通已报失/报告失效,或已启动续期的银行联营八达通, 有关申请必须在报失或退回失效八达通当日起 10个工作天 内提交,否则此申请将无法处理。
请选择你已遗失/退回的八达通类型。